2018年新疆尉犁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30名事业性岗位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新疆尉犁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30名事业性岗位人员公告已经发布,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6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8日上午12:00,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9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了顺利开展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解决我院人才紧缺问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录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增强科室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聘用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具体详情见《2018年6月尉犁县人民医院聘用事业性岗位职位表》。
三、聘用原则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聘用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岗位14名、中医岗位1名、护理岗位15名。
五、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7日至2000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8年6月尉犁县人民医院招聘事业性岗位职位表》(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1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