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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

2018-07-03 16:05  |  宁南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川公发[2016]46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发〔2017〕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宁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公开考试招聘宁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局,招聘名额9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2名);宁南县森林公安局,招聘名额2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户口为宁南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五)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六)熟练电脑操作,具有计算机相关知识。

  (七)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八)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6、会驾驶持A2驾照三年以上的。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吸毒人员。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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