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1名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5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7月1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宿迁中心城市的组成部分,是全市政策、资本、技术和人才高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是宿迁经开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国有公司。现为加强全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学质量,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制教师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制教师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幼儿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
4、具有适应幼儿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熟悉《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内容和要求,具备活动创新、组织和开展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7、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 sqkfq.com/)、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2、现场报名
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海技师学院西侧)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10日,每天9:00—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中午不休息)。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和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0527—88859080)或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联系。
4、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8年7月13日,9:00—18:00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注: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身份识别,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