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723人)(4)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用人法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考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其中,法律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文秘或司法警务等专业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八、公示
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十、待遇和保障
聘用的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5763331
附件:
2018年河南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和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