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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0名公告

2018-07-04 09:43  |  曹妃甸就业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50名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7月1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50名。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中小学二级(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曹妃甸区户籍(或生源地)。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18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7月3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2018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2018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另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另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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