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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边境专职辅警招聘公告(1301人)

2018-07-04 14:37  |  西双版纳州政务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以下简称边境专职辅警)130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边境专职辅警1301人(男1201人、女100人),其中,分配到景洪市工作400人、勐海县工作330人、勐腊县工作571人。边境专职辅警主要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机关与报考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月3700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地世居少数民族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保安员工作人员和基层民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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