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临沧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1340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临沧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沧市公安机关勤务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共计招聘1340名(男性1139名,女性201名),其中:镇康县495名(男性421名,女性74名)、耿马自治县275名(男性234名,女性41名)、沧源自治县570名(男性484名,女性8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少数民族语言的应聘者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非本县户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