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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临沧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1340人)

2018-07-05 13:32  |  临沧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临沧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沧市公安机关勤务辅警,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共计招聘1340名(男性1139名,女性201名),其中:镇康县495名(男性421名,女性74名)、耿马自治县275名(男性234名,女性41名)、沧源自治县570名(男性484名,女性8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至2000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少数民族语言的应聘者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非本县户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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