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人)(2)
(二)面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院政治处组织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院政治处电话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到政治处报到。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内,聘用人员须提供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我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工资1600元/月,转正后工资1800元/月,满勤奖100元/月,并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差补贴等根据工作内容按有关规定发放。工龄满三年者,加薪300元∕月。
试用期一个月内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法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联系人:小薛 联系电话:26858012 监督电话:26836394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