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省贺州市八步区招聘40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才需提供);(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职位需基层工作经历的才需提供);(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并加盖公章);(6)如考生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八步区教育局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16日。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三)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贺州市八步区专场招聘)”、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5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8年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城区所属的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乡(镇)所属的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受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限制,但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为合格。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合格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又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八步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在市级(或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医疗机构出具有主检医生审核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
八步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网页进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八步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将根据本轮招聘剩余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参加了八步区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复征志愿补充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发布。
九、照顾加分
(一)照顾加分项。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原八步区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和2或1和3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二)照顾加分材料审核。
1.照顾加分材料审核时间:请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8月2日,将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审核,逾期不报送加分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
2.各类照顾加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1)属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必须能证明考生服务基层项目的详细时间):考生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属“三支一扶”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属“西部志愿者”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属被清退但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聘用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件一份。
对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加分资格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贺州市八步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自治区桂教师范〔2018〕10号文件中关于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事宜
(一)招聘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事宜由八步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贺州市八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