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盐城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1人)(2)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机关公文写作。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粮食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粮食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粮食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粮食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粮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15-80501643 (市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
咨询电话:0515-69081204(盐城市粮食局人事处)
0515-88198212(盐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