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选聘教师15名公告
导读:201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选聘教师1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7:30,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第44中学2018年面向特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公开选聘15名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7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高中任教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学历学位齐全,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选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政策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相关院校、相关学历的毕业生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用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5000元的房租补助。
3、其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房租补助。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7:30
缴费时间:7月13日9:00至7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具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7月25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主楼121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