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河津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实施方案(135人)(2)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为高层级人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可按照行业特点,从外地市抽调5—9名专业技术考官组成专家团队进行考核,出具考核报告,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医疗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它岗位(信息管理)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须达到3:1。所有岗位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总成绩60分以上)。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6)报名时间和地点
依据招聘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确定。
(7)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②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8)领取准考证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时间,通过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通知考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招聘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笔试结束后,要在原发布招聘的网站公布参加应聘笔试人员成绩。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名额与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可参加资格复审)。岗位名额与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核实身份,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公告面试名单前考生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