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河津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实施方案(135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医疗卫生岗位135人(差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河津风采、河津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须在报名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