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保定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招聘公告(452人)
为了推动保定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更好更快地发展,满足业务需要,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定审计中心委托河北赫天、河北志信达两家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劳务派遣工,派遣到保定辖内县级行社从事业务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用工452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保定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表》(见附表1)。
特别提示:本次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安排在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基层营业网点地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艰苦,望广大考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原则上三年内不准在县域辖内机构调动,五年内不准跨县调动。
二、用工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三)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五)年龄要求: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未满18周岁的。
(三)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四)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本人及父母、配偶有不良贷款或本人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六)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七)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将依据上述条款对考生进行严格核实。
三、用工形式
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保定各县级行社从事业务岗位工作。
四、用工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用工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实事求是,严格自律,责任自负。报名者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