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仙桃市选聘仙桃籍大学生回村任职公告(600人)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引导仙桃籍大学生服务家乡、建设家乡,提升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培养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农村实践经验丰富的年青干部人才,为加快建设水乡田园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对象及数量
1.选聘对象:仙桃籍大学生。
2.选聘人数:选聘总人数为600人左右,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人;2018年选聘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没有报名对象的村分年度逐步到位。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适应农村工作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仙桃籍;
5.身心健康;
6.同等条件下,报考本人或配偶出生地、成长地所在村的大学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2.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拟于7月上旬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各镇(街道、园、区)组织实施。
1.现场报名。7月12日上午8:00至7月18日下午18:00,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到相关镇(街道、园、区)组织办现场报名(各地联系方式见附件1)。每名考生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实行分镇(街道、园、区)分村定向报名,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和1个调剂岗位(填报2个岗位的人员到应聘岗位所在地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户籍有关证明材料(本人或配偶出生地、成长地的佐证材料)。由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