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惠水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2)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审人员还应签署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可不提供户口薄,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已迁往外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全日制本科及其他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五)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惠水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时间拟定于八月中旬,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惠水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zhs.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854-6221862
附件:
1.惠水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惠水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惠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