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平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68人)
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一为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卫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计体制改革,根据卫计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各项卫计技术标准。
招聘单位二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实施教育实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2日至2000年7月13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3日。
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须提供相关材料。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卫计专业类
根据岗位限定全日制学历层次、专业及执业资质,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及执业资质限制;乡镇所属卫生院招聘录取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