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2)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审人员还应签署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四项目人员”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七)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提供罗甸县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八)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九)“村两委人员”需提供经县组织、民政部门确认任满1届的相关证明;
(十)村级扶贫特岗人员需由工作所在的乡镇出具书面证明且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十一)定向招聘从事扶贫工作或基层服务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持有“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1份,复印件需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发卡部门公章;从事扶贫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由从事扶贫工作所在的乡镇出具工作证明,证明上需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地点以及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基层服务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十二)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十三)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四)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十五)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罗甸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时间拟定于八月下旬,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罗甸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0854-7621132
附件1 罗甸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罗甸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 村级扶贫特岗人员服务证明.docx
附件4 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附件5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