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视报名情况确定: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达到该岗位拟招聘人数4:1的,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80%),作文(占20%)。卷面满分为100分。如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4:1,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面试。如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区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实行劳务派遣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七、岗位职责及待遇
十堰市茅箭区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协理员的岗位职责:负责矛盾纠纷的收集、受理、分流、汇总、反馈、综合协调、研判分析、督办等工作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堰市茅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立案、信息录入、办案记录、案卷整理归档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有关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