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邢台市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招聘10人公告
导读:2018年河北邢台市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招聘1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永康大厦6层609办公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更好的开展贾宋镇政府工作,提升政府办公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经南和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办公人员10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热爱乡镇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1日后出生,以公民二代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乡镇工作经验、文字功底的优先。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乡镇事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乡镇办公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工资执行南和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 择优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用人需求,结合所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乡镇办公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工作,南和县贾宋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办公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