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海口市城建档案馆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导读:2018年海南省海口市城建档案馆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日00:00起至2018年8月3日23:59止,市质监站报名地点为海口市金宇路21号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建档案馆报名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5楼511房,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简称市质监站)是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建局)下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管理副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海口市城建档案馆(简称市城建档案馆)是市住建局下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管理正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质监站和市城建档案馆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共招聘工作人员9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其中:市质监站招聘管理人员8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管理岗位3名;
市城建档案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以上;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历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应聘管理岗位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后出生)。
5.应聘管理岗位的需具备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日常行政工作和工地现场检查需要。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政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00:00起至2018年8月3日23:59止。
3.报名地点:
市质监站报名地点:海口市金宇路21号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市城建档案馆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5楼511房。
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同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或《海口市城建档案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2、附表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应聘管理岗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交纳三年的社保记录;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以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