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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选调教师10名公告(2)

2018-07-20 10:29  |  湘潭县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40%)、教育心理学(40%)、教育法律法规及时政知识(10%)、师德师风知识(10%),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小学为五年级下册相应科目教材;初中为八年级下册相应科目教材。面试形式: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

  (3)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确定,具体要求见湘潭县教育局官网通知(http://www.xtx.gov.cn/xjyj)。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下同)。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进入事业单位途径及编制性质情况、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五)递补。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员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湘潭县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调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选调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由湘潭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易俗河镇以外有空编的乡镇学校任教,列入湘潭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湘潭县范围内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县教育局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2.选调人员原单位的调出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要对照选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时因个人填写失实、有误或资格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湘潭县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0731-57882069 监督电话: 0731-57882581

  附件:

  1、湘潭县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doc

  2、2018湘潭县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doc

  湘潭县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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