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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03名公告

2018-07-20 10:34  |  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03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7:00,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均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东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3.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9日通过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公布,7月20日、7月23日通过《牛城晚报》、《邢台日报》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7:00。

  交费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4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桥东就业服务网(http://www.xtqdjyfw.com/)。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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