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东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27人)(6)
七、公示和聘用(11月上旬)
1. 东兰县人社局、东兰县卫计委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东兰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八、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3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5年内不得报考河池市事业单位。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