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东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27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东兰县2018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兰人社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东兰县2018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全县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划招聘25个职位2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3日至2000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师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0岁(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或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东兰县2018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
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