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日9:00至2018年8月8日17: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9:00至2018年8月17日24:00,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宁河区所属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派遣制)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派遣制)工作人员50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为高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保密意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或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岗位所需户籍及各类证书等须于2018年7月23日前取得;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现役军人;
8、有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酒驾、醉驾和毒驾记录的;
9、有纹身的;
10、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岗位职责
按照单位要求,做好辅助工作。
五、薪酬待遇
确定聘用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工资待遇:(详见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