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酒泉玉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0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玉门建设,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酒政办发【2017】92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特警)为玉门市公安局合同制勤务类辅助人员,主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任务。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市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2000年07月23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8年07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在1.70米以上,双目裸眼视力在4.9以上;
7.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8.退伍军人及军(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已经被玉门市公安局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