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4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印发〔2013〕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公政治[2001]511号)和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4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www.tjkpzx.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退出机制
从事勤务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转岗安置。转岗人员参加社会公开招录报考政法专项编制人民警察,或者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内进行安置。
八、咨询与监督
为方便考生咨询,设置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期间接受考生电话咨询。
为加强纪律监督,市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由市局政治部和督察总队全程指导监督。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市公安局监督、咨询电话: 27205051
咨询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1、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附件:2018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3、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4、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5、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