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招调教师50名公告(2)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招调的政策和岗位条件,按规定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填写《诚信承诺书》《石家庄高新区2018年招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石家庄高新区公开招调小学教师荣誉证书统计表》(附件3)(并于7月30前将此表发送至gaoxinzhaodiao@yeah.net)。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招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岗位招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调。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7月31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8月1日至8月2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汾河道63号)。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诚信承诺书》、《石家庄高新区2018年招调优秀教师报名表》、两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在相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能够证明符合招调条件的相关证明或荣誉证书(均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名证明(加盖调出学校、教育局以及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考生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招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调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不再进行笔试,根据考生提供的荣誉证书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4),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评分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3日13:00至2018年8月4日18: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为确保招调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五)体检、考察
根据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1.学历(学位)较高者;2.教龄较长的。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将调阅其人事档案进行考察。如发现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到单位处分的人员或不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办法》调动规定的,取消其招调资格。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考察的拟招调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招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调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办理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调条件,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调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60分以上),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布招聘录用结果后两个月以内。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4.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教师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顶格处理。
5.此方案由石家庄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石家庄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调工作由石家庄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85093202、85962555
举报电话: 850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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