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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教育卫生系统招聘教师52人名公告

2018-07-25 16:11  |  万荣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教育卫生系统招聘教师52人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2日,具体招聘信息请本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9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④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⑤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部分岗位只面向万荣县或万荣县周边县市(含盐湖区、临猗县、河津市、稷山县、闻喜县)户籍人员(或生源地)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9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5人,其他岗位77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8年7月25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时间: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2日

  8:30—12:0015:00--18:00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8房。

  3、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本人到报名处亲自报名,填写《万荣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交验证件和本人进行审查核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确定其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现场照相,缴报考费100元。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考生,需要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服务基层项目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数并入本单位专技1岗位)。报考卫生系统岗位(卫生监督所岗位除外)的,根据有关规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研究生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超过1:3时,须进行笔试,少于、等于1:3时,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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