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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皇岛市昌黎县招聘编外教师153名公告

2018-07-26 09:48  |  昌黎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北省皇岛市昌黎县招聘编外教师153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具体岗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公职人员(不含秦皇岛市直及各县区在职公办教师)均可参加招聘。

  (二)岗位及名额:学前40名,小学61名,初中42名,职业学校8名,特殊教育2名。

  各学科岗位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时,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招聘岗位。

  具体名额及岗位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需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报考特殊教育岗位需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初中、职业学校岗位需具有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或高于所报学段的教师资格;

  (五)报考学前教育、特教岗位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下同)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昌黎籍考生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昌黎籍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职业学校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必须对口(以上学历均指初始学历);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报考或聘用相关规定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7月25日—7月29日在《昌黎日报》、昌黎电视台、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昌黎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clxzf.gov.cn/syscolumn/xxgk/ztzl/cljy/tzgg/index.html)和“昌黎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2018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在昌黎县星耀广场三楼报名。报名时需由本人到指定报名地点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除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入“证书验证”页面,打印证书验证网页一份,无法进行网上认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并经现场确认,但尚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人员,需提供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ntce.cn/),进入“合格证查询”页打印合格证明一份;

  5.在县级及以上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的毕业生,需提供人才市场出具的《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档案保管证明)》和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代理部门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6.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需带本县(区)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一份(写明本人是干部身份等基本情况,个人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等);

  7. 在教育岗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由县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017年昌黎县招聘的“支教志愿者”,必须提供由县教育局审批的《昌黎县2017年支教志愿者(期满)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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