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市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0人)(5)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备案制管理单位人员的聘用,按照上级有关备案制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简章由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计局 0531-87897103、县人社局 0531-87885887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31-87883716
附件:
2018山东济南市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
2018山东济南市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
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