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张家口张北招聘辅警公告(60人)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张家口市范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岗位
面向张家口市范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男性45人,女性15人,劳务派遣至张北县公安局工作。用于辅助民警维持天路旅游秩序、治安、交通管理,监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特殊条件
1、年龄:男,20至35周岁(含);女,20至30周岁(含)。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以上。
3、户籍:大专以上毕业生面向张家口市(含县、区),退伍军人面向张北。
4、视力: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5、体貌: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6、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