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事业单位招聘241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事业单位招聘241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为文水县城镇第五初级中学(胡兰大道韩村段红绿灯以东100米路北),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全县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1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9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转为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需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7月以后出生)。
7、招聘对象为2018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8、“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其它服务基层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报考。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