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六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3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办发[2013]12号),六安市编办 六安市监察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六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六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员额内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 公开 竞争 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
3、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 无口吃 无色盲 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 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3、出入境管理支队辅警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其它岗位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五)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