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科协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2)
六、考察
市科协招聘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应聘者的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合格后,由市科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科协党组审核同意后,在玉林市科协公示,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年,劳动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表现决定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500元,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五)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市科协年度预算安排,由单位经费支付。
九、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参照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做到操作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5-2820628(驻组织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