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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招聘教师104名公告(2)

2018-07-30 14:19  |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303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现场答辩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现场答辩(5分钟),满分3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1)模拟课堂,满分7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钢琴弹唱,简笔画限时15分钟,满分15分;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满分15分。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泉山政府网(www.xzqs.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按模拟课堂成绩高者优先,模拟课堂成绩还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工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下同)。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通畅,以便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泉山政府网(www.xzqs.gov.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岗位代码、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由泉山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5806117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体育局:0516-85901752

  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纪检监督电话:0516-6701699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附件1: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8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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