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省桂林市秀峰区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导读:2018年广西省桂林市秀峰区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8月3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为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中隐路31号),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上旬,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根据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秀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职数
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3名,共设3个职位进行招聘。具体职位及招聘人数见《秀峰区2018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桂林市六城区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或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和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8月3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桂林市中隐路31号)
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报名点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在核验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所有职位报考人员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出的招聘指标调整到其他超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职位。
(三)笔试要求
时间:2018年8月上旬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
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要求
时间:2018年8月中旬
地点:(待定)
根据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考官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并随机抽取人数为5-7人的单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8月下旬)
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来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9月上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9月中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