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北流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78人)
7.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三)照顾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加分(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1年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2.加分办法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加分。
(2)笔试环节的加分加上笔试实考成绩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3)面试环节的加分加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
3.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六、体检与考察
市卫计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比例限额内面试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岗位,如同为本科,则按一本院校、二本院校、三本院校先后次序确定;其它岗位如学历相同,普通全日制院校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职称、执业资格年限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