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78人公告(2)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据实自理。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各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含1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实绩考核,考核合格、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八、待遇
乡镇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被聘用编外人员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按《兴隆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兴隆县电视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载体,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4-505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