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简阳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导读: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简阳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办法(试行)》(简委发〔2017〕23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业水平证、职称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8月14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4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4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14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证、职业水平证、职称证等: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执业资格证、职业水平证,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日期8月14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现已是简阳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特别提示
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方式与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业水平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其中,下列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考核比选面试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于2018年8月24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五、考核比选
(一)考核比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比选面试证》。
(二)考核比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比选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考核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布: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