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公安局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544人)(4)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九、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简表。
十、咨询电话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用工单位联系电话和有关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在学信网进行验证。简历、证件、证书等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2、》南京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是由政治部警辅处统一招聘,原则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招聘信息,没有任何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经同意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南京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