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方案(30人)(2
(2)截至2018年8月3日,龙岩市辖区内卫生、计生系统原在编人员辞职、解聘未满2年的人员。
(3)根据龙政综〔2013〕58号文规定,在二级及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并已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时还在有效合同期内的。
9.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可以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于2018年8月3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4.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验)的,均以2018年8月3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5.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省、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单位收集初审后,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longyan.gov.cn)、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longyan.gov.cn)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