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市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四川成都市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09:00至8月20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8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 年8月9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原则上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岗位专业要求相关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岗位专业要求相关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5、符合《崇州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且经崇州市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其中,崇州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的“临床”岗位仅限支医大学生志愿者报考,且在报名前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9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8年8月10日00:00至8月20日17:00。
网上缴费:2018年8月10日09:00至8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9月13日至9月16日。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若为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请在个人简历中明确填写“在截止报名结束时,是/否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定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8年9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或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