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公告
导读:2018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1日--8月13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威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8月11日至2000年8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学历要求:
(1)高中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及以上毕业生;
(2)初中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小学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市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邢台市户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威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6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1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8月13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