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18名公告(2)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14:00—16:00。
笔试地点:盐山县职教中心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同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因考生放弃或审查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1:1.5比例的,原则上从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盐山政务网发布。
(4)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8月17日在盐山县职教中心进行。
(2)面试组织及方式
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试讲8分钟/人。
(3)面试评分
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予以当场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工作经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职教中心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6个月。工资年薪31600元+加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应有)。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劳动合同。续聘后工资标准比照事业单位同等情况人员执行。
招聘人员由县职教中心进行管理,由县职教中心委托县人社局进行人事代理。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教育局、人社局、职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职教中心校长兼任。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8年 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