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5名公告(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注册、打印);
6.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二寸近期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内容为相关公共知识(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科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②笔试时间:2018年8月15日9:00--11:30;
③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准考证领取:报考教师需于2018年8月14日(笔试的前一天)上午9:00至11: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8月15日上午8:20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
2.面试
①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对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但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75分,对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②面试时间:8月21日;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④面试通知单领取:入围面试的教师需于8月20日(面试的前一天)上午9:00至11: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8月21日上午7:00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报到参加面试。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教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但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体检的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则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人员的递补: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若没有人员递补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
(四)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有偿食宿的教师,一票否决。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经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若没有人员递补的,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选调。
(五)公示及选岗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考小学学段(县实验小学、县斗湖堤小学、县孱陵小学、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分学科按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本次选调人员由县教育局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和聘用手续。本次选调人员最低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有关事项
1.为确保本次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有关城区教师公开选调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信息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公安县2018年城区教师选调微信群。
2.本次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工作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 0716-5235267
工作监督电话:县教育局监察科 0716-5235282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0716-5225263
附件:公安县2018年度公开选调斗湖堤城区教师报名表(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