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东丽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5人公告(3)
八、公示、备案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2018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给予落户补贴。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022-8437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