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高中招聘教师30名公告(2)
(二)组织考试
1、领取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8月15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组织文化考试(8月20日)
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历史、地理、政治)、理综(物理、化学、生物)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体育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4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3、公布文化考试成绩(8月22日)
文化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按学科在县教育局公布。
4、组织面试(8月24日)
采取课堂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8月25日在县教育局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馆陶户籍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拟聘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其它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聘用人员待遇
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由财政拨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个人需要,可续签或解聘。工资标准参照正式教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