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12人公告(2)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不大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指定医院一次性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聘用单位将开展政审工作。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合格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予以报销。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对被招聘人员实行二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